8/6/13

定義「英語學習者」新指標


美國佛州與加州對於所謂的英語學習者的定義相同嗎?德州與伊利諾州有辦法使用更相近的篩選標準,決定學生是否仍為英語學習者(English Language Learners, ELL)嗎?無論如何,這個問題即將應刄而解,也許無法遍及全美50州,然而至少大多數的州,在定義不同級數的英文程度上,將有更一致的標準。

美國州立學校理事會(the Council of Chief State School Officers, CCCSSO)最近剛發表一份建議書,大多數州別對英語學習者的定義或哪些學生的英語能力已達到不用上英語課的程度等,將有更一致的標準。目標是希望未來兩年,全美各州有統一的遊戲規則。

專家指出,在各州學區學生人數持續增加的情況下,應有更一致的英語水平評量依據,這才能讓目前混亂的作法有翻身的機會,因為數十年來,各州及學區對英語學習者的定義與對學生英語水平分類準則一直大相逕庭。而美國教育部則是這項準則評訂政策背後的重要推動者。

西岸教育(WestEd)是一個以舊金山地區為主軸的教育研究機構,其資深助理研究員,同時也是美國州立學校理事會政策建議書作者之一的羅伯琳奎堤(Robert Linquanti)指出:「如果我們能夠統一各州對英語學習者的定義,那對學生而言也是一大福音。」

就如同兩個團體合作發展一個新的語言能力測驗一樣,各州屬於一個共同體,聯手設計共同使用的評量--通用核心州準則(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同意協力合作建立出一套更一致的英語學習者定義規則,並且希望即便未參與任何評量團體的州也可因此受惠,尤其是公立學校有超過800,000個英語學習者的德州。

羅伯琳奎堤指出:「並不會有人向任何州施加壓力,這完全看各州參與的意願,不過,此時大多數的州都已簽署同意書,願意參與推動統一定義的計畫。」

由琳奎堤先生以及威斯康辛-麥迪遜大學教育研究中心(Wisconsin Center for Education Research,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助理研究科學家蓋瑞庫克(H. Gary Cook)所撰寫的指導手冊,詳細說明了4個部份以供各州做決策參考。

首先是對象辨別。家庭成員交談用語言問卷調查(Home-language surveys)是教育者用來辨別潛在英語學習者的一項大原則。舉例而言,只是簡單請一位家長回答其在家是否使用英語以外的語言交談,就可能產生假性肯定(false positives)及假性否定(false negatives)兩種答案。例如,一位學生在家也許和家人用西班牙語交談,但這學生也許已經上過一年以上的全英文環境幼稚園。琳奎堤先生說,首先應該確保家長瞭解「家庭成員交談用語言問卷調查」對於產生一份有效且準確的資料是很重要的一個關鍵。舉例來說,假設移民第一代害怕這份問卷可能是學校試圖調查他們的公民身份狀態,那他們可能不會如實回答問卷內容。

第二個部份包含確認或排除某位學生是否需要上英語課程。加州及佛州使用的分類方法是年度英語水平評量,有些州則是用分級考試做為篩選依據。

琳奎堤先生及庫克先生呼籲,跨州及跨學區的處理步驟應更標準化,並建議當有學生被分發到錯誤的英語學習課堂時,各州可同意通過一項標準化流程,以利適時因應類似情形。

第三個部份是定義何謂「精通英語」(English proficient)。這個部份可用來要求各州在「精準的判斷某位學生的英語是否已達到精通程度」方面下功夫。目前有部份州別是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並重評量方式,然而在某些州,學生的閱讀及寫作成績評量比例,卻遠比聽力及口語成績所佔的比例重。

根據指導手冊,第一步是將目前各州用來定義精通英語的說明內容作比較,以找出相似處及不同點。截至目前為止,已有不少州別同時採用世界教學設計與評量(World-Class Instructional Design and Assessment, WIDA)架構底下的精通英語準則。

琳奎堤先生指出,各州應儘快處理這項議題,因為兩個共同評量聯盟--美國「智慧平衡評量聯盟」(Smarter Balanced Assessment Consortium)及「大學與職涯準備度評量夥伴聯盟」(Partnership for Assessment of Readiness for College and Careers, PARCC)--即將於明(2014)年春季進行場測(field-testing),並且需要各州在精通度描述方面取得多更共識,以利調整出更切合英語學習者應考的試題。

最後,各州必須密切注意教育決策者做的高風險決策,以便區分哪些學生是精通英語且已準備好從英語課堂中退場的。這些用來做決策參考的準則應該更周全;有許多州單純只看學生的年度英語水平測驗結果做分發決定,但有些州還是會把其它因素一併列入分發考量,例如從學生學業平均分數(GPA)到家長意見等。

琳奎堤先生說,最棘手的問題莫過於倉促分發學生,因為那將增加學生課業表現不佳的風險。反之,把不需要上英語課的學生留下來上英語,則可能讓他們錯失許多對他們有利的學習機會。有一項很重要的建議是,各州及學區應根據學生的語文能力研擬分類準則,而非像幾個州的現行作法是,根據學生學業表現及測驗成績做分類。他說:「更重要是,應該想辦法把以學業表現作為分類標準那種一翻兩瞪眼的作法剔除,才有機會幫 [英語學習者狀態]找到一條更好的出路。同時,這些準則應該是一套更具標準化的利器,以便第一線老師在面對重新分發學生時,有更好的判斷依據。」

資料來源:Education Week
駐休士頓教育組  陳憶如 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