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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延長時間學習成果之研究


珍妮佛.戴維斯(Jennifer Davis)在麻塞諸塞州的海佛丘(Haverhill)成長,她在當地一所小學就讀三年級的時候,被診斷出有閱讀障礙(dyslexia)。所幸她家算是殷實的中產階級家庭,她的父親是一名房產經紀人,因此有能力立即幫她聘請家教,同時尋找其他能協助她趕上其他同學的資源。
「我很幸運在一個能夠提供我豐富資源的家庭裡成長,」戴維斯說,她現在是波士頓全國時間與學習中心(National Center on Time and Learning)的高層主管,「我們現在正在努力嘗試的,就是要為所有兒童創造一個資源援助制度。」
戴維斯在2007年與其他學者共同創辦這所中心至今,已經幫助了許多學校與學區進行調整以因應美國經濟二種大幅變化,一是從農場經濟、工廠經濟轉型為知識經濟,二是貧富不均的落差擴大。雖然還是有些家庭可以負擔像戴維斯這樣的孩子所需要的資源,但是已經有愈來愈多的家庭無能為力。
波士頓全國時間與學習中心現在正在推動聯邦層級與州層級的政策調整,以幫助學校打破已經過時的作息模式,也就是每天早上89點之間開始上課,下午3點左右放學。另外,它也正在努力協助學區明智地使用已經增加的時間,並推廣那些找出延長學習時間益處的研究。
該中心研究主任大衛.法柏曼(David Farbman)指出,根據全國時間與學習教育委員會(the National Education Commission on Time and Learning)於1994年提出的指標性報告,想讓學生以目前的學習時間去精熟大量而困難的知識或技能,是一種「自我欺騙」(self-deception)。法柏曼還引用了下述幾項研究結果:
*根據哈佛經濟學者羅蘭.佛萊爾(Roland Fryer)對紐約市特許學校的研究,發現「其中兩個最強力的高學習成就可預期因子,一是至少超過300個小時的教學時間,二是大量的私人輔導。」
*一項針對伊利諾州學校連續三年的考試成績數據研究顯示,學生個人若投入愈多時間在閱讀課與數學課上,他們在這些科目的成績表現也就愈好。
*在研究了加州課堂的大量數據之後,發現小學時期「投入學習時間」與「學生成果」之間,有很大的關聯性。
大衛說,近幾年來教育界對於延長學習時間一直有很大的興趣與執行力,像是歐巴馬政府的「奔向頂峰」計畫(Race to the Top),以及對有教無類法案(the No Child Left Behind law)的豁免。根據該中心最近的研究,目前美國已經有12個州通過了法案或政策,允許學校在行事曆安排上可以有更大的彈性。該研究特別提到了以下這些州的做法:
*麻塞諸塞州成立了競爭激烈的獎學金,提供經費讓學校為每個學年增加300個小時的上課時數。
*華盛頓州在2009年通過法案,決議提高K-12學校的最低教學時數。幼稚園則甚至被要求增加超過一倍的時間,從450個小時增加到1000個小時。
*馬里蘭州的州議員指示該州教育董事會,必須為教學成效不彰的學校開展創新策略,其中之一便是要延長學習時間。
大衛過去曾經是美國教育部的副部長,他表示,延長學習時間之所以在特許學校間受到重視與歡迎,是因為他們原本就比一般學校擁有較高的自主權,而且他們的學生本來就會比較需要額外的幫助。
戴維斯說,該中心近年來也開始跟傳統學區及學校合作,試著協助他們跟教師聯盟簽訂合約或協議,以協調教師們願意接受更長的單日上課時數或是拉長學期天數。「教師們需要有人幫助他們了解如何使用現有的資源,以及如何用這些資源來以不同的方式與作息來運作學校。目前,許多學區、校長與教師之間在資訊獲得方面有著很嚴重的落差。」
資料來源:
駐休士頓教育組 李知音摘譯

(主題:補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