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薩斯州蕭尼郡地方法院(Shawnee County District Court)在六月底做出裁示,要求該州支付共約五千萬美元的教育經費給所屬的公立學區。對於此一裁決結果,堪薩斯州檢察總長德瑞克.施密特(Derek Schmidt)向該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提出正式申請,要求該院對其下所屬之地方法院發出暫緩執行的命令。
施密特在申請書中指出,該地方法院的判決將直接牴觸今年實施的教育經費法令,像這樣的情況是缺乏先前判例的做法。該判決乃是援引之前該州的學校經費計算公式,要求州政府據以提供更多的教育經費給學校。而該州教育廳(Stat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也因應法院裁示,準備支付第一期共計一千七百萬美元的額外經費。
史密特認為,這項缺乏先前判例的判決,對於該州的預算及財務狀況帶來巨大的衝擊及影響,最高法院必須立即介入。
今年四月新頒行的學校經費法令廢除了以學生人數為分配基準的學校經費計算公式,好讓每一個學區能明確知道未來的補助金額。共和黨議員們都支持此項新法令,認為對於該州及其286個學區來說,此法令都能提供更穩定的經費補助。
該法令也削減了約五千萬的教育經費,原因是該州在2012及2013年大幅減免個人所得稅,因而造成需要填補的財務缺口。
總體來說,今年合計四十億美金的教育經費仍然遠遠多於前一會計年度的金額,即使如此,該地方法院仍是裁定駁回此一經費裁減的決定。該院認為,新版的學校經費計算公式不再以學生人數為基準,對於學區會有嚴重的傷害。如果經費計算方式不會因為學生人數變化而自動增加,許多增收學生的學區或是具有特殊需求的學生們將面臨經費不足的問題,像是英語學習生等族群。
該院認為此一新法的規定已經違憲,該州憲法明定,該州有義務讓每一位學童都獲得足夠的教育補助。
2010年代表道奇市(Dodge City)、哈奇森(Hutchinson)、威奇塔及堪薩斯市(Wichita and Kansas City)等學區提出集體訴訟的律師羅伯(John Robb)表示,州政府現在只是徒勞掙扎,不想支付應付的經費而已。
去年12月,該院也曾做出裁決,要求該州政府每年應該至少增加五億四千八百萬的全年教育補助,此案目前也正在上訴中。
資料來源:Education Week
駐休士頓教育組 李知音Jhih-yin Lee摘譯
(教育經費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