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教育廳並未針對選擇讓其子女在家自學的父母制定規定、指示、監管、許可、登記或認可課程,僅在其官方網站提供相關訊息給那些有興趣在家教育其子女的父母作參考。
法庭判決
德州高等法院採認地方法院「1985年利浦對阿靈頓獨立學區在家自學權利(Leeper v. Arlington I.S.D. No. 17-88761-85)」一案的判決,自1994年起,認可在家自學為私立學校教育的一種,並許可孩童在家接受教育為一合法的公共教育選項。在家自學的孩童,可比照註冊就讀私立學校的孩童免受公立學校強制出席之規定,惟選擇讓其子女在家自學的父母,須依循包含教授優良公民在內的學習課程規定。公立學區可要求父母,提供欲讓其子女在家自學的紙本說明文件給學區。
轉學至公立學校
德州不核發學歷證書給在家自學的學生。在家自學的學生可於任何時候進入公立學校就讀,惟須瞭解大部份學區針對學生在家自學的課程訂有修習進階課的規定及流程。評量結果可用來決定學生就讀年級或核給學分或兩者均俱。在家自學的轉學生所受待遇應同於未獲認證之私立學校轉學生。
評量方式
課程學分核可可取決於審核學生在家自學研習之課程及/或作業,或透過恰當之評量方式。
倘學校採用評量方式決定學生就讀年級,德州教育廳建議辦理要點,如下:
1. 國小學生應透過全國認可之一般指標測驗方法或德州學力評量(State of Texas Assessments of Academic Readiness, STAAR)所公布的年級分班測驗進行評量。
2. 國中學生可使用學分測驗(credit-by-examination)方式進行評量,測驗個別科目成績,或藉由德州學力評量所公布的課程完成(end-of-course)測驗評量之。
3. 依學分測驗方式評量的中學生,需給予恰當的準備考試時間,尤其當考生應試多門科目時。通過成績視學生之前是否修習過該科目而定,倘之前未研習過該科目,通過分數為70分;反之,通過分數為80分。
4. 學區須許可在家自學的學生,參加學區每年為其學生舉辦之學習評量模擬考(Preliminary Scholastic Aptitude Test, PSAT)/全國優良獎學金資格測驗(National Merit Scholarship
Qualifying Test, NMSQT)以及大學預修課程(Advanced
Placement, AP)。學區須透過地方報紙媒體或網頁周知大眾下列訊息:可供在家自學之學生參加之PSAT/NMSQT及AP測驗日期及考試報名方式。該公開通知須與周知其學區學生之時間及次數一樣。
廳長的信
德州教育廳廳長邁可˙莫拉斯(Mike Morath)於2016年8月17日的一封在家自學政策信函(the Commissioner's Home School Policy Letter)中指出:「倘學區對於在家自學之孩童有疑慮,其得聯繫兒童保護服務中心(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涉入。倘有孩童被虐或被輕漠情事,學校官員需即刻聯繫該服務中心,並由學區或地方司法單位決定,該在家自學案是否有違反強制入學規定。」
更多資源
欲知更多在家自學訊息,家長可逕洽「德州在家自習聯盟(Texas Home
School Coalition)」或洽「德州私立學校認證委員會(Texas Private School
Accreditation Commission)」,以瞭解有關經認可之私立學校資訊。有關州課程標準,可於德州教育廳網站參照「德州基本知識與技能(Texas Essential Knowledge and Skills, TEKS)」提供之資料。
資料來源:
Texas Education Agency
http://tea.texas.gov/Texas_Schools/General_Information/Finding_a_School_for_your_Child/Home_Schooling/
Texas Home School Coalition
Association
https://www.thsc.org/homeschooling-in-texas/the-history-of-home-education-in-texas/explanation-of-the-leeper-decision/
Commissioner's Home School
Policy Letter- 8/17/2016
http://tea.texas.gov/About_TEA/News_and_Multimedia/Correspondence/TAA_Letters/Home_Schools/
駐休士頓教育組陳憶如
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