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7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徵求新任校長人選啟事

一、國立澎湖科技大學現任校長任期將於106731日屆滿,本委員會特依據「國立澎湖科技大學組織規程」第四條及「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校長遴選暨續任評鑑辦法」等規定,公開徵求推薦新任校長人選。
二、校長人選除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0條規定任用資格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卓越之行政領導及溝通協調能力。
()具有前瞻明確之辦學理念。
()具有公認之學術成就及專業聲望。
()具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健全之身心與高尚之品德情操。
     ()處事公正且能超越政治、宗教、黨派等營利單位等利益。已兼任前述機關團體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辭去兼職,就任校長期間亦不得兼任。
三、新任校長人選推薦連署方式如下列三種方式之一:
()本校專任教師十人以上連署推薦者。
()校外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或學術研究機構相當助理研究員以上至少五人連署
   推薦者。
()本校畢業校友二十人以上連署推薦者。
同一連署人以推薦一名候選人為限,同時為二人以上連署時,其連署無效。
遴委會之委員不得參與連署推薦。
推薦資料送達遴委會後,連署人非經遴委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或撤銷連署。推薦校長人選應經被推薦人親筆簽名同意。
校長參選人應向遴委會提供「基本資料表」、「著作或作品或發明目錄」、「學術獎勵及榮譽事蹟」、「治校理念摘要」、「相關承諾」以及「推薦人連署推薦表」 (均詳如附件),並請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著作、榮譽事蹟、獎勵等資料影本」。
四、有關校長遴選之相關法規及推薦連署表格資料,請逕至國立澎湖科技大學首頁「新任校長遴選」專區網頁下載。凡有意推薦者,請於106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含電子檔)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逹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收。
五、有關通訊事宜如下:
聯絡人:杜碧文專員  電話:(0692641151502  傳真:(069260041
電子郵件信箱:krys2007@gms.npu.edu.tw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