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他州一所小學(Lincoln Elementary School, Cache County School District)的藝術史老師盧達(Mateo
Rueda)因為學生家長向警察舉報其上課內容涉及色情,外界並不清楚學區對此事件處理細節,但這位老師最後被學區解僱了。該事件起因於盧達老師在課堂上要他的六年級學生從一盒廠商出版的圖卡中,選出藝術作品以分析藝術家對於畫作的用色。那些藝術圖卡在他到該校任教前就在教室裡了,其中包括一些裸體古典名畫,如:義大利畫家莫迪里安尼(Amadeo Modigliani)的Iris Tree, 1916,法國洛可可時期畫家布雪(Francois Boucher)的Odalisque, 1749等。
盧達老師在一份報紙訪問中說,他不知道那一盒藝術家作品圖卡中包含一些裸體畫作,他也不認為那些畫作適合小學六年級學生。他在社群網站留言回應家長時說,他試圖解釋為什麼美術史經常使用一些具挑戰性或讓人感到不自在的圖象。他寫道:「一些學生在課堂上表達對於某些圖象感到不舒服,所以我立即收回那些我覺得會讓學生感到不自在的圖卡。然後,我對全班解釋,藝術有些時候會用不是所有人看了都會感到自在的方式呈現圖象,但當藝術被放在屬於它的恰當範圍時,會比較容易被理解,人類的身體經常被描繪於藝術之中,而且那些圖象在學校的收藏品中是藝術史的代表,同時也是一項人類文明的遺產。」
本文作者(Stephen Sawchuk)認為該事件引發一些有意思且更廣泛的問題:從拉斯科洞窟(Lascaux cave)的壁畫到維倫多爾夫的維納斯(Venus of Willendorf),乃至達文西(Da Dinci)的維特魯威人(Vetruvian Man)、辛蒂˙雪曼(Cindy Sherman)或羅伯特˙梅普爾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的攝影作品,要把人類的身體排除在藝術史以外簡直是不可能的。藝術史學者絕對會振振有詞的告訴你,這類的圖象扮演著部份重要的關鍵藝術解析說明,包括:為何藝術家選擇那樣的呈現方式?目的為何或觀眾群為何?為何它在現代藝術中被選擇或被排除?
Sawchuk曾向全美藝術教育協會(National
Art Education Association)提出有關在藝術史課堂教授裸體藝術與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的問題。為免斷章取義,有興趣了解上述文章全文者,可詳閱刊載於該協會網站的文章「Position Statement on Freedom of Speech Through Visual
Expression」,但Sawchuk想提出的重點為,老師必須衡量欲展示給學生看的圖象內容,是否適合其教學對象的年齡層。
藝術教育者毋須在他們的學生面前為所有的圖象、流派及藝術家背書,但他們應該要協助每一位學生可以從具衝突感的圖象、意見及藝術流派範疇中學習藝術。實際上,當藝術教育者支持學生自由主張(freedom of expression)時,也要考量教學內容對學生年齡層的恰當性,並對他們所處的教學環境及教育系統抱持高度敏感度。如果藝術課堂延伸至美術館參訪時,館內展覽文藝復興時期或十九世紀的藝術畫作,藝術史教師該如何回答或處理學生對於某些畫作可能有的「尷尬問題」?Sawchuk說他在10歲參觀法國奧賽博物館(Musée d'Orsay)時,就問了一個讓在場大人都感到尷尬的問題:「為什麼印象派畫家(Impressionists)老是喜歡畫女人洗澡?」
文章最後,作者想問藝術教育者的問題是:當介紹裸體畫作時,是否有年齡或年級適切性問題(幾歲才算適切?)這些圖象應該要被排除在外嗎?有其他因素影響他們的決定嗎?
主題:藝術教育
資料來源:
Education
Week – January 3, 2018
駐休士頓教育組陳憶如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