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18

教育法第九修正案對學生助益有限





2017#MeToo運動開始以來,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們一直在觀察學生對於性平議題中「同意」及「權力」等話題的反應。由於近來美國最高法院處理的性侵案指控增加,關於學生在弱勢情況下能否獲得適當協助的議題再次受到關注。
依聯邦法律規定,學生可以要求學校依據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處理性侵事件,該條款禁止校園性別歧視,並規定各學區必須設置一個協調人員處理第九條款相關事件,而較大的學區可能在每所學校設置校園級協調人員,協調人員的聯絡資料應定期在學校發佈,並確保校園成員知道並相信他們可以透過協調人員尋求幫助。
但科羅拉多大學博爾德分校(the University of Colorado at Boulder)的教育學副教授伊麗莎白‧麥耶(Elizabeth Meyer)說,學區行政單位經常會把第九條款負責人的角色視為燙手山芋,很少對任務負責人提供相關培訓和支持,學生和他們的家人通常不知道他們學區的第九條款協調人員是誰 ,甚至不知道有協調人員。
麥耶和研究人員對科羅拉多州和加州的學區進行研究,發現通常很難甚至不可能在學區網站上找到第九條款協調人員的資訊,有時網站未更新過時的相關資訊。
在與八個學區的協調人員進行的後續訪談中,他們發現各區負責這任務的人員各異,包括行政人員、管理人員和體育主管。協調人員表示他們對於這任務缺乏訓練,幾乎從未被指導如何完成此工作。一些受訪者表示,他們工作超過六個月後才知道這角色是他們職位的一部分。大多數訪談對象認為這項任務是為了遵守法規並對投訴做出回應,而不是採取積極措施來建立安全的校園環境。而有些受訪者以為第九條款主要和體育活動中的性別平等相關。

資料提供時間:2018.11.20
撰稿人/譯稿人:何宛芸
資料來源:20181002Title IX Help for Students Hard to Find
https://www.edweek.org/ew/articles/2018/10/03/title-ix-help-for-students-hard-t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