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的創新課程(Innovative Courses)讓學區得以提供經州府核可的創新課程給學生,使其可學習德州行政法(Texas Administrative Code)規定的課綱以外的基本知識與技能。假使學區提出的課程方案夠嚴謹且可茲證明學生學習需求,則州教育委員會(The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得核可臚列於基礎及進階課程以外的學習範圍。
經委員會核可後,學區及特許學校得以提供任何州核可的創新課程僅作為州選修學分。學區不須再向教育廳提出核可申請。
以下各項核可的創新課程內容說明可於德州教育廳網站查閱,創新課程核可乃參照高中基本課程(Foundation High School Program, FHSP)規定;FHSP為2013年德州第83會期所訂的高中生畢業要求標準。
l 職業及技能教育(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l 基礎課程(Foundation):雙語/英語為第二外語、英語語言藝術與閱讀、數學、科學、社會研究(Bilingual/ESL, English Language Arts and Reading, Mathematics, Science, Social Studies);
l 進修課程(Enrichment):純藝術、健康、體育、科技應用(Fine Arts,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s);
l 其他選修課(Other Electives);
l 學區以外的組織單位(Organizations Other Than School Districts)。
如欲查閱於2018學年度到期的創新課程,可於德州教育廳網站查閱。先前有提出過課程申請者可做課程更新申請,假使學區選擇不更新申請,則教育廳將會把該項課程開放給其有興趣的學區申請。
德州教育廳刻正受理2019學年度的創新課程申請。創新課程企畫不得抄襲複製德州基本知識與技能(Texas Essential Knowledge and Skills)現有的或已獲核可的課程。如有雷同之申請將予退件。因此學區欲繳交創新課程企畫書前最好先到教育廳網站查閱清楚相關資訊。
創新課程申請及審核期程:
l 第一階段申請截止日為本(2019)年1月11日:須經德州高教委員會核可之申請者,須於1月至2月間與該委員會安排會議時間。申請表件於此階段截止前送達者,將於2月15日獲通知審核結果。
l 第二階段申請截止日為2月15日:須經德州高教委員會核可之申請者,於4月與該委員會安排會議時間。申請表件於此階段截止前送達者,將於5月1日獲通知審核結果。
l 核可列表公布時間:7月15日。經核可之創新課程列表將於創新課程網頁發布。
資料提供時間:2019.01.16
撰稿人/譯稿人:陳憶如
資料來源:2019年1月15日The Texas Education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