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院長遴選辦法、理學院院長遴選要點及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109年3月31日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院長任期自109年8月1日起,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
三、 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教授。
(二)具學術領導、行政能力、服務熱忱及高尚品德。
(三)具學術成就與聲望且學術專長與理學院相符。
四、 院長候選人由國立政治大學理學院各系(所)務會議之議決推薦,或自行登記參選,或經遴選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主動舉薦。
五、 院長人選為校外人士時,就任前須依新聘教師聘任程序聘為國立政治大學專任 教授。
六、 國立政治大學理學院簡介:請參見網頁。
七、 候選人登記表、相關書面資料及電子檔請於109年5月8日下午5時前寄至國立政治大學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人事室葉尉鑫先生代收),並請確認寄達與否。
八、 國立政治大學院長遴選辦法、理學院院長遴選要點、院長候選人推薦表及資料表等相關資訊刊登本校網頁:
網址:https://posman.nccu.edu.tw/app/news.php?Sn=3064
聯絡人:葉尉鑫先生
電話:(02)29393091轉62062
傳真:(02)29382680
E-mail:new04270@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