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業奉行政院同意於 110 年 2 月 1 日合併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育部為辦理首任校長遴選,爰成立校長遴選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
校長候選人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格,且就任時年齡未滿 65 歲,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著有學術成就與聲望。
二、高尚之品德情操、卓越之行政能力、前瞻之教育理念。
三、處事公正並超越黨派利益。
校長候選人之推薦,係以自我推薦或他人推薦方式辦理。
有意推薦者,請至www.edu.tw「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首任校長遴選專區」詳閱校長候選人資格規定,並於109年11月5日(星期四)前,依徵求啟事說明方式,將推薦資料(推薦信、被推薦人完整履歷及治校理念)送達: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首任校長遴選小組(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3樓-教育部人事處)。
👉本小組聯絡資料如下:
聯絡人:教育部人事處紀金瑞專員、李璟倫科長
地 址: 10051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5 號 3 樓(教育部人事處)
電 話:02-77365929、77365925
傳 真:02-23976946
電子郵件信箱:kiesoray2001@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