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留學獎學金一般生每名每年核發1萬6000美元,受獎年限最長2年;特殊生(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名每年核發3萬美元,受獎年限最長3年。110年留學獎學金提供205個名額,包括190個一般生名額(一般學群名額155名、選送赴特定國家名額35名)及15個特殊生名額(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各5名) 。
教育部表示,留學獎學金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入學許可或已在國外博(碩)士班就讀。一般生除「藝術學群」、「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及選送赴新南向國家申請人得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課程外,其餘學群均須攻讀博士課程;特殊生則不限學群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課程。
至於甄選方式,教育部表示,獎學金甄試採書面審查,擇優錄取,近3年錄取率一般生一般學群約29%,一般生選送赴特定國家約40%,特殊生約67%,歡迎優秀青年學子踴躍申請。
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及進行全球人才布局,教育部表示,110年留學獎學金持續設置選送學生赴特定國家留學名額,包含新南向國家25名及北歐國家10名,其中新南向國家包含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等15國共15名;新加坡、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3國10名;且「選送赴新南向國家」申請人得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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