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求推薦本校校長候選人,預計自民國 111 日起聘,任期四年
本校校長候選人除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格,且就任時年齡未滿 65 歲外,並應其備下列條件:
1.學術上著有成就與聲望。
2.其國際觀及卓越之行政能力。
3.前瞻性之教育理念。
4.高度尊重學術自由。
5.處事公正且能超越政治、宗教、黨派及營利單位等利益 如己兼任, 與上述相關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放棄。
✅收件方式:
一、以掛號郵寄本會 以郵戳日期為憑
地址 :60004 嘉義市東區學府路 300 國立嘉義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二、收件截止日下午 時前送達本會 以簽收時間為憑 。
地址 :60004 嘉義市東區學府路 300 號「國立嘉義大學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