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1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申請須知」
1. 依「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第6條申請返國入學及依第9條申請輔導入學者,請填具「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申請表」。
2. 返國時自行進入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就讀者,畢業時欲依「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第11條享有升學優待者,請填具「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身分證明申請表」。
相關資訊及申請表下載請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News_Content.aspx?n=38E925417DBAF594&sms=A882C6AAB4E9A0CC&s=CF5B3ABF4DD344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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