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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德州課堂教師


一般來說,教育界的新人需要滿足五大基本要件才能成為合格教師。這些要件包括:取得學士學位,完成師資培育課程(Educator Preparation Program),通過教師檢定考試,向州政府提出申請,及提供指紋。以上要件不需依序完成,但建議有志成為教師者儘早與教師培育課程人員討論。各項要件之細節分述如下:
1.      取得學士學位
教師需於合格立案之學院或大學取得學士學位。唯欲取得技職教育認證(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Certification)以教授特定課程者不在此限。德州各校院不提供教育學位,所有教師需各自選定其主修課程,並依下述內容完成師資培育學程。
依德州行政法(Texas Administration Code)規定,欲成為教師者需具有合格之大學學歷,同等學歷,或是學士後學位學歷;或取得經認證機構(accrediting agency)鑑定合格之大學學位,該認證機構亦需經「德州高等教育協調委員會」(Texas Higher Education Coordinating BoardTHECB)認可。認可之認證機構名單資訊可於THECB網站查詢。美國教育部亦提供合格之大專院校資料庫(The Database of Accredited 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s and Programs)可供查詢。
2.      完成師資培育課程
教師需完成經核准之師資培育課程(Approved Educator Preparation Program)。這些課程是由學院、大學、學區、地區服務中心、社區大學其他機構所提供。大學生一般都可以直接於其所就讀之校院報名參加該校之師資培育課程。此外亦有其他認證課程提供給已經有大學學歷的人士選讀,唯該課程不一定是與大專院校合作。
欲選讀師資培育課程或其他認證課程者,可於德州教育廳(Texas Education Agency)網站上查詢學費補助及課程之相關資訊。
3.      通過教師檢定考試
教師需依其所欲任教之科目及年級通過相應之檢定考試。其選讀之師資培育課程單位會協助教師報考適合之檢定考試。教師報考前需獲得其課程單位之許可。
4.      向州政府提出申請
在通過檢定考試及相關課程要求之後,教師即可取得合格證書,但仍須完成申請程序。教師可向其師資培育課程單位諮詢如何完成申請。該過程主要是完成指紋捺印及背景審核(background investigation)。
5.      提供指紋
所有初次申請者都必須捺印指紋,做為其全國犯罪紀錄審核之一部份。捺印指紋前需繳交42.25美金手續費。
其他相關資訊,請參照德州行政法第19章第230.413條之規定。最新資訊請參照德州教育廳網站,原文更新時間為20136月。譯文僅供參考,相關規定仍依原文為準。
資料來源:Texas Education Agency

休士頓教育組 周汶昊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