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院長遴選辦法及外國語文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106 年4月10 日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院長任期自106 年8 月1 日起,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
三、 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教授。
(二)具學術領導、行政能力、服務熱忱及高尚品德。
(三)具學術成就與聲望且學術專長與本學院相符。
四、 院長候選人為校外人士時,就任前須依新聘教師聘任程序聘為國立政治大學專任教授。
五、 院長候選人由外國語文學院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推薦產生,或自行登記參選產生,或經遴選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主動舉薦。
六、 國立政治大學外國語文學院簡介:請參見網頁
http://www.foreign.nccu.edu.tw/main.php。
七、 候選人推薦表、相關書面資料及電子檔請於106 年5 月15 日下午5 時前寄至國立政治大學外國語文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人事室葉尉鑫先生代收),並請確認寄達與否。
八、 相關資訊、院長遴選辦法以及候選人資料表刊登本校網頁:
網址: http://posman.nccu.edu.tw/news/news.php?class=101
聯絡人:葉尉鑫先生
電話:(02)29393091 轉62062
傳真:(02)29382680
E-mail:new04270@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