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休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以下簡稱本組)依據「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辦理中華民國教育部2020學年華語文獎學金計畫,鼓勵美南地區優秀美國學生赴臺研習華語文,特訂定本簡章。
獎學金待遇
一、 每月獎學金新臺幣2萬5,000元。
二、 美元兌臺幣匯率約為1比30。實際匯率依市場實際交易情形而定。
獎學金期限
一、 申請人可就2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2個月等受獎期間擇一申請,選項說明如下:
受獎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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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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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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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至8月之暑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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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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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2020學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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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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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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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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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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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組保留核定獎學金候選人最後受獎期間之權利。
獎學金名額
2020學年本組名額為13名,提供予阿肯色州、科羅拉多州、堪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奧克拉荷馬州及德州等美南地區符合資格人士申請。申請人可彈性申請2個月期(限2020年暑期班)、3個月期、6個月期、9個月期或12個月期之華語文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 年滿十八歲,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美國籍人士。
二、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 具僑生身分或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 現已在臺研習華語文或曾在臺修讀學位課程。
(三) 曾受領本獎學金或臺灣獎學金。
(四) 在臺研習期間同時為我國各大學校院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五) 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獎補助金。
申請表件
一、 必備文件:
(一) 填寫完整之「2020學年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申請表」;
(二) 護照或足資證明美國國籍之其他文件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及彌封之成績單正本;
(四) 已向「教育部核可之大學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中心」提出申請入學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入學申請表影本或申
請 學校已收件之回條或電子郵件等);
(五) 推薦信函二封;
(六) 填妥及簽名之「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承諾書」。
二、 申請方式及時程:
(一) 申請人須於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報名期間截止前,繳交必備文件向本組 提出申請。表件收訖日以郵戳
為憑,逾期申請表件不予受理。
(二) 申請人應於各校規定申請期限內,自行向「教育部核可之大學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中心」申請入學;其自行向
教育部核可以外之華語中心申請就讀者,視為申請資格不符,本組不予受理且不退件。
(三) 申請表件請寄至下列地址:
Education Division of
TECO in Houston
Attn: HES
11 Greenway Plaza, Suite
2012
Houston, TX 77046,
U.S.A.
(四) 獎學金申請人將於2020年6月30日前接獲審核結果通知。
(五) 獲錄取之候選人,須於2020年7月31日前繳交「教育部核可之大學校院附設華語中心」入學許可影本至下列電
(六) 申請2個月期(暑期班)者,須連同獎學金申請表件繳交「教育部核可之華語中心」入學許可影本。文件不齊
者 不予受理並不通知申請人補件或退還申請文件。
甄選方式
一、 申請人需備齊上述必備文件之表件始視為完成申請程序。表件不齊者將不予審核,亦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本組將就完備之申請表件做初步書面審查,必要時本組得要求與申請人透過視訊、電話訪談或面試,擇優錄取。
三、 逾期之申請表件均不予審核。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簡章有中文與英文二種文字對照版本,如解釋有歧異時,以中文版本為準。餘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
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該作業要點可於下列網站下載:
二、 「教育部核可之大學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中心」可至下列網站下載:
三、 獲本獎學金錄取之受獎人應遵守事項、獎學金停發及註銷等均依「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辦理。
四、 本組通訊方式,如下:
駐休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
地址:11 Greenway Plaza, Suite 2012, Houston, TX 77046, U.S.A.
電話:(713)871-0851
電子郵件:houston@moetw.org
文件下載
2020學年華語文獎學金甄選簡章_中文
2020學年華語文獎學金甄選簡章_英文
2020學年華語文獎學金申請表.doc
2020學年華語文獎學金申請表.pdf
華語文獎學金承諾書
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_中文
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_英文
大學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中心一覽表_中文
大學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中心搜尋引擎_英文網站
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_網站